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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速國內IPv6軟硬體研發、網路互連及測試、骨幹建設及推廣應用,本建置發展計畫擬藉由政府及民間之力量共同推動。政府部分以成立「NICI
IPv6推動工作小組」為主,負責建置計畫的推動與執行;民間部分則成立「IPv6 Forum Taiwan」為主,負責IPv6技術應用與推廣。
NICI IPv6推動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國科會、中研院、經濟部、工研院電通所、電信國家型計畫辦公室、國家高速電腦中心、TWNIC、各大學與研究機構、資策會、中華電信公司、民營固網及ISP業者網路設備商及IA與手機業者。各成員依照單位屬性組成研究發展、標準測試、骨幹建設及應用推廣等四個分組,由各分組擬定推動目標及工作重點項目,定期召開會議並向NICI報告工作成果。
IPv6 Forum Taiwan下設置推廣服務、專業技術及產業應用三個領域,以負責IPv6之推廣服務、技術及應用。並為加強提高產業界之參與,另成立「IPv6產業研發聯盟」,透過產業界之合作,以協助國內廠商開發支援IPv6之SOC/Devices產品,以提昇產品附加價值及國際競爭力。
各年度重要工作或目標
本計畫由於推動工作項目及系統建置單位眾多,在考量工作負荷及經費分散原則,擬採三個階段六年(九十一年度至九十六年度─91~96)分別推動。茲說明各階段之主要推動項目如下:
第一階段 (91~92)
1. 於NICI下成立IPv6推動工作小組,並於此小組下建置責任分組。
2. 成立IPv6 Forum Taiwan,並舉辦國際研討會。
3. 建置國家IPv6測試驗證實驗室(第一階段)。
4. 舉辦各項IPv6相關研討會及參與相關國際會議(全程持續性工作)。
5. NBEN 與國內外主要 IPv6 網路互連(第一階段)。
6. 於NBEN各 GigaPoP 建置IPv6 示範教室(第一階段)。
7. 積極參與IPv6相關國際研究及建置合作計畫(全程持續性工作)。
8. 發展IPv6與IPv4共存之技術(全程持續性工作)。
9. 建置 IPv4/IPv6 互通機制之 NAT-PT Gateway 與 Tunnel Broker等機制(全程持續性工作)。
10. 完成各年度IPv6國家研究發展及標準訂定委託計劃公告與徵求(全程持續性工作)。
11. 完成國際IPv6新標準之彙整並擬定年度標準訂定之項目(第一階段)。
12. 訂定 IPv6 位址分配與管理政策(全程持續性工作)。
13. HiNET及相關固網、ISP等連接國外IPv6網路,並提供xDSL IPv6 服務(第一階段)。
14. 確認IPv6關鍵應用(Killer applications)項目及其雛形系統開發與推廣應用(第一階段)。
15. 配合IPv6 Forum Taiwan之產業研發聯盟,協助廠商研發支援IPv6之SOC/Devices產品(第一階段)。
16. 出版IPv6專業期刊、論文等刊物,提供IPv6國際及國內最新產業資訊(全程持續性工作)。
17. 透過校園及業界之IPv6基礎教育,加速IPv6相關技術及應用的推動(全程持續性工作)。
第二階段 (93~94)
1. 建置國家IPv6測試驗證實驗室(第二階段)。
2. NBEN 與國內外主要 IPv6 網路互連(第二階段)。
3. 於NBEN各 GigaPoP 建置IPv6 示範教室(第二階段)。
4. 完成國際IPv6新標準之彙整並擬定年度標準訂定之項目(第二階段)。
5. HiNET及相關固網、ISP等連接國外IPv6網路,並提供xDSL IPv6 服務(第二階段)。
6. 確認IPv6關鍵應用(Killer applications)項目及其雛形系統開發與推廣應用(第二階段)。
7. 配合IPv6 Forum Taiwan之產業研發聯盟,協助廠商研發支援IPv6之SOC/Devices產品(第二階段)。
8. 發展並推廣IPv6相關技術,尤其是IPv4-to-IPv6移轉技術。以IPv6漸漸取代IPv4。
9. 推動國內各單位網路IPv6位址申請並將現有IPv4網路移轉或支援IPv6。
10. 舉辦大型IPv6研討會及全球IPv6高峰會。
第三階段 (95~96)
1. 全國家IPv6測試驗證實驗室全面運作。
2. NBEN 與國內外主要 IPv6 網路互連正常運作及提升頻寬。
3. HiNET及相關固網、ISP等連接國外IPv6網路,並提供xDSL IPv6 服務及其他寬頻IPv6應用服務。
4. 確認新的IPv6關鍵應用(Killer applications)項目及其原有主要應用項目之推廣。
5. 配合IPv6 forum Taiwan之產業研發聯盟,協助廠商研發支援IPv6之SOC/Devices產品,並正式配合推出應用服務。
6. 全面完成純IPv6建置,任何網路設備、基礎設施及應用皆可輕易以IPv6連接上Internet。
7. IPv6取代IPv4,成為通用網際網路協定。
全程預期效益
1. 學術網路(TANET)骨幹部份於92年度支援IPv6,進入IPv4及IPv6共存環境,提供連線之各級學校IPv6平台,促進IPv6研究及應用。
2. 提供適合國內網路環境之IPv4-IPv6轉換及共存機制,並提供服務窗口(92年10個,93年30個),以加速國內各級網路導入IPv6。
3. 92-93年度確認1-2項IPv6關鍵應用(IPv6 Killer Applications)項目,94-96年度確認3-5項,誘發相關產業投入IPv6領域。
4. 每年(92-96年度) 舉辦國內及國際性大型 IPv6 研討會及教育訓練課程,增加各界對IPv6之認知。
5. 於95年度完成建立符合標準規範的IPv6 測試驗證中心,以協助各項IPv6相關產品之檢測及互通性。
6. 鼓勵ISP及單位組織申請商用IPv6位址,預計92年度可達5家、93年度達15家、94年度達30家。
7. 配合政府政策及IPv6 Forum Taiwan 之IPv6產業研發聯盟,協助國內廠商開發支援IPv6之SOC/Devices產品,並將IPv6嵌入網路終端設備、電腦周邊設備、資訊家電(IA)設備、個人數位助理、電子控制等數位裝置或設備中,以提昇產品附加價值及國際競爭力。預計93年可有2項產品問世,94年5項。
8. 與主要IPv6發展國家及地區簽訂國際合作協議或備忘錄(92年與日本簽定協議,93年與歐盟簽訂協議,94年與中國或韓國簽訂協議),以加強實質合作關係,確保產品及服務之相容性,並擴大網路試行之範圍。
9. 輔導ISP對全國用戶試行IPv6商用服務(92年2家,93年家5家),加速各界對IPv6的使用,以促進各類型IPv6應用。
10. 協助IPv6網際網路交換中心之建置(92年2家,93年3家),以提供ISP之低成本IPv6訊務交換服務,強化IPv6基礎建設架構。
11. 成立IPv6資源中心(93年前),提供各界IPv6資源及技術資料、軟體等,縮短企業及組織網路導入IPv6所需時間及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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